一、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同时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按照上述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其中所规定的婚姻缔结地是指婚姻成立之地,可以是登记地,也可以是婚姻举办地,因为各国法律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我国,婚姻缔结地就是指婚姻登记地。
二、在国外结婚国内是是否可以离婚
在国外结婚国内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但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离婚主张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则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就是说,如果一方不能回国,那么无论双方同意离婚与否,都必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国内居住的一方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这些书面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到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果涉及外文证据的,还要在所在国进行公证和认证,拿回中国作翻译,才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实践当中,涉及在国外的房产,通常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适用,中国法院通常不予处理,由当事人到所在国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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