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受轻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有以下情况之一,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集体殴打,伤害他人(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满14岁或60岁以上的人(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涉嫌毒品类型的犯罪行为如何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毒品类型的犯罪行为一旦发现的话,就需要进行惩罚,毕竟毒品,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是有极大的危害性的,而且也是不利于我们国家社会制度的管理。因此贩卖毒品,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需要定罪处罚,而数量多少是会影响到量刑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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