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自然不用缴纳遗产税。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不用交税。
法律依据如下: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一旦丧失“村民”身份,宅基地即被集体收回。此外,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62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故在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继承的标的物。
一、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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