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包括总公司的决议文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的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的独立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征信不好办营业执照没有影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要股东身份证等工商登记必备资料,这些资料中不需要提交有关个人信用记录的征信报告。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办理营业执照所需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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