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去社保局进行相关的申请就行,社保终止单是由单位填报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的单子,拿到就说明单位终止了劳动社保缴纳。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工伤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当出现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或者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如何处理不服工伤保险待遇的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工伤待遇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异议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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