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城镇房屋强制拆迁的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规划用地许可证的程序。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政府有关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区域范围。同时,规划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改扩建。2。拆迁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派出所、房管所提取拆迁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及其房地产情况,对被拆迁人逐一约谈,了解要求,并做好分类记录。拆迁人将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移民安置的规定,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三。国家实行房屋拆迁许可制度。拆迁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拆除房屋。4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拆迁人的事项、拆迁范围、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通知书的形式予以公布。5。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数额、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搬迁期限等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实施拆迁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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