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P>1.要约收购:1.定义: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购买,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非部分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公告:收购人应当自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告;期限:无少于30天,不超过60天≤十≤60).4.撤销:在要约确定的接受期限内,买方不得撤销要约,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的条款(6.适用范围:(1)收购要约中提出的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2)在要约收购的情况下,收购人不得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也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方式收购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收购协议书面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购买协议在公告前不得履行。协议收购的,购买人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购买或者共同购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继续购买的,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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