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判决书了不一定要离婚证。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当事人不需要用有效的离婚判决换离婚证。若要再婚,当事人可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离婚判决丢失,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并加盖法院公章。加盖法院公章后的离婚判决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然后携带离婚判决、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吗?
诉讼离婚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一种方式,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就是相当于离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另外,判决宣告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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