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应给予什么处分,应当根据所在单位所订立的规章制度而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意味什么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五)一般犯罪不是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
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六)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1、剥夺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领导职务的权利。
2、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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