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二、办理机构
黔西南州民政局
三、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乡路3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联络制窗口A区33。可乘3路、4路、6路、203路公交车,在桔山广场、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六、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依法在州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审核要点。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纪要中表述清楚是否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并记录投票结果,到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公章(行业性社会团体变更负责人,须召开会员大会)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1份,
2、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按范本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则不需要);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本人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按范本要求填写完整。;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必须是原法定代表人完整任期内离任总审计,审计报告必须明确出具对原法定代表人审计意见,任职期间在社会团体有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资金记录。
5、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如原件遗失,需在县级以上报纸登报说明遗失的证件作废,并提交报纸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申请书中详细表述变更理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法人主动辞职的附辞职报告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7、干部权限审批文件(没有领导干部兼职的不用提供)新法定代表人如是国家机关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的,需提交干部权限审批。干部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区、县级领导干部须区县级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审批同意。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审核要点。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纪要中表述清楚是否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并记录投票结果,到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公章(行业性社会团体变更负责人,须召开会员大会)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1份,
2、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按范本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则不需要);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本人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按范本要求填写完整。;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必须是原法定代表人完整任期内离任总审计,审计报告必须明确出具对原法定代表人审计意见,任职期间在社会团体有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资金记录。
5、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如原件遗失,需在县级以上报纸登报说明遗失的证件作废,并提交报纸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申请书中详细表述变更理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法人主动辞职的附辞职报告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7、干部权限审批文件(没有领导干部兼职的不用提供)新法定代表人如是国家机关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的,需提交干部权限审批。干部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区、县级领导干部须区县级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审批同意。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一)审查标准。
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
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
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
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
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
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符合法定条件或不符合法定条件
一)审批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
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
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
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
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颁发《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发不予许可书面回复。
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书面回复。
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符合法定条件的发不予许可书面回复。
全文2.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