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的人犯给养和修缮费用,必须全部转入看守所账户,由看守所直接管理,严禁截留、挪用。
2、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
3、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
一、在看守所里面要干活吗
在看守所里面不需要干活。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看守所对待在押人员一律平等,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行为,出于监管安全考虑,不组织在押人员劳动,但是会组织进行重新改造的教育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二、拘留所探视需要带什么手续
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4、《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5、《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三、监狱的生活费是怎样交的
被羁押于看守所的嫌疑人,是不用交生活费的。监狱必须要保证被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应当对其提供衣物。嫌疑人家属非必须要为其提供生活费的。嫌疑人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
全文7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