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近日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针对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对工会员工福利发放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解释:会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
【特别提醒】
逢年过节: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这7个法定假日。
慰问品:指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用品等,比如端午节发点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
少量: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些基层工会对节日慰问品做出人均不超过400元的规定。
【严格开支】
牢记八不准
全总表示,工会经费使用有八不准。具体包括:
●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特别提醒】
节日补助若发钱
应算在工资总额中
根据财政部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都算在职工工资总额中,不能再纳入职工福利费。
如果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是以货币形式发放,那就得算在工资总额中,是补贴的一部分。但如果是采用实物形式,比如节前给员工发一些米面油,应算在企业福利费开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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