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一、法院对欠债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执行方式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
所以如果没有偿还能力的,是不会被硬性抓进监狱的,但是虽然不会坐牢,也不能刻意逃避自己的责任哟,最好不要轻易向人借钱,一旦借了,就一定要记得尽快偿还。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有啥规定
借款人无力还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
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款无法还是怎么回事?
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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