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哪些情况法院一般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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