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通常情况下,被告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通过以下的: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经债权人或法院裁决,可以让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法院会强制偿还;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3、如果是企业的,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是怎样的
无力偿还债务的新政策为,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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