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贷前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领取相关表格;
2、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
3、贷前调查: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个人信用情况调查、房产查勘、房产评估等贷前调查工作;
4、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及调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决定;
5、结清原商贷、注销原抵押: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抵押;
6、签订合同:贷款申请人持原商贷结清证明和原商贷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告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公积心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通常情况下需要您参与的贷款环节有初审和面签两个环节:
(1)初审
贷款经办部门受理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审核申请资料、贷款资格,初步确定您的贷款金额、期限等信息。
(2)面签
当您通过贷款经办部门审批后,您需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2、异地贷款: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若您是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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