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应该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买卖合同有如下特点:有偿性、双务性、诺成性、不要式等。且买卖合同应当载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时效过期是否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所以房屋买卖合同过了诉讼时效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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