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可以提前删除。
失信公司法人变更后能解除失信吗
失信公司法人变更后不能解除失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老赖,是说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公司依然会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公司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不论股权如何变更,所有的责任仍由公司承担,除非公司全部履行了相关的给付义务外,不会被取消失信被执行人消费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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