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担保债务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知道另一方为他人做了担保人,但是人民法院依然有权利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在执行了共有财产以后法院会及时通知共有人,因为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担保与配偶的关系
个人担保与配偶是否有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婚内一方担保的,要看此担保是否是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即夫妻双方是否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从而进一步认定该保证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8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