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时间:2023-03-14 19:41:46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罪主体只能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单位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2)造成严重事故的原因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明知的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以致贻误时机,致使发生严重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的。

案件发生后,应积极的对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员进行赔偿办理。追究这类案件的学校设施的管理人员和学校的管理人员。还应对当地的教育系统的直管人员进行问责。对相关的案件的涉案人员进行处罚办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豆腐渣工程法律上会犯什么罪

豆腐渣工程法律上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工地事故,安全员负什么责任

1、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员履行了责任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存在渎职行为,造成严重事故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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