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劳动工伤仲裁的方法以及其他工伤仲裁的法律常识,为你提供全面的工伤赔偿常识。
本人07年正月初八进入某菲林输出公司上班,工作性质:给各个厂家分送加工好的印刷胶片,月薪1200,全月工作无休息。白天车间上班,晚上睡在车间里的阁楼里。车间一共两人,一人轮流一天。菲林公司挂名在某集团名下并无营业执照。车间也是从某集团的彩印车间里划出的一个车间。进厂时没签合同,上班八个多月后病到,经多家医院诊断为甲苯中毒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现花去医疗费用80多万元(借遍所有亲朋好友),在北京住院13个半月后实在没钱治疗,现在家吃中药维持。经家人多放交涉对方至今才支付医疗费用20万元左右,后来竟然推脱我不是他的工人,并在我病后撤离了工厂将机器卖掉。我们当地彩印厂很多,每年甲苯中毒的也不少,和我同一时间段(07年10份)中毒的有10人左右,他们也都没合同的,都是老板拿钱看病的。我这个老板居然可以说我不是他的员工。请问像我这样的问题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帮自己维权?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的方式之一。工伤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1、工伤的处理程序
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3、仲裁管辖
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4、仲裁代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5、提起仲裁的时效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6、仲裁申诉书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7、审查立案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8、开庭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9、庭审与裁决
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10、不服裁决时的处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1、裁决的履行与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结案期限
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在了解你的案情和审查相关证据,寻求合理的维权方法。
一起消防水箱防锈工程急性二甲苯中毒事故
案例出处:中国职业医学2006年10月第33卷第5期408页
事故概况:
2005年8月11日,北京市某居民小区地下二层消防水箱防锈工程施工中发生1起急性中毒事故,3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大体情况如下:
8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所辖居民楼地下二层消防水箱实施防锈工程。16:00该公司3名男施工人员徐某、杨某、高某在未配备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从检修口进入消防水箱内涂刷防锈漆,工作约10min均感头晕、恶心,遂出箱休息约20min,后由施工人员徐某进入消防水箱内再次涂刷防锈漆,工作不到2min即晕倒在消防水箱内,在外面监视的杨某和高某迅速下消防水箱将其救出。19:00左右送往朝阳医院职业病科抢救,依据职业接触史和临床表现,诊断为急性有机溶剂中毒,给予吸氧、利尿、脱水及支持疗法等处理后20min,患者出现烦躁不安等一过性精神障碍,经及时注射镇静剂和1d的观察治疗,病人精神症状消失,意识清醒。9d后患者丙氨酸转氨酶、天冬氨酸转氨酶恢复正常,第10天治愈出院。
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空气中二甲苯浓度远远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人员短时间大量吸入二甲苯造成急性中毒。
间接原因:
1.事发当天气温高达30,消防水箱内温度更高,涂料中的二甲苯经涂刷后迅速散发到空气中,事后15h检测箱内空气中二甲苯浓度仍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10.36倍;
2.该箱空间狭小,无通风设施,使其在短时间内接触了大量的二甲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后,造成急性中毒;
3.企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缺乏职业卫生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没有当感觉到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时要及时撤离作业场所的必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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