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补缴社保。
申请补缴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三)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申报方式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一、个人补缴社保可以补几个月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社保可补缴24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例如:本月是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在2年内,如果需要补缴社保的,可以按照社保养老保险补缴公式补缴就可以了。
二、社保补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社保补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鲜章;
2、用人单位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需注明申请理由、承诺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并已知晓补缴期间不享受医疗、工伤和生育待遇),收1份并加盖鲜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收复印件1份;
4、经相关部门核定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
(3)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书面处理决定。
5、因投诉、信访及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劳动合同,核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核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核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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