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离婚诉讼程序
时间:2023-03-25 10:50:52 4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一、精神病人犯罪的如何量刑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只要着手实行时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丧失,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施的行为性质与着手实行时的行为性质相同,行为人应负既遂的刑事责任;如果丧失责任能力后实施了异质的犯罪,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的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人民法院的宣告应经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请。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的怎么办?

法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在诉讼代理中,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能力的人设定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如果没有父母或者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人、单位为监护人。精神病人,可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人、单位担任监护人。如果法定代理人为多人,并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时,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中一人为行政诉讼代理人。

三、抚养权为什么等同于监护权

抚养权不等同于监护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具有该权利的一方和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就消失,夫妻离婚,一般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既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即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来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无论双方是否离婚父母都有监护权,除非父母死亡,丧失监护能力或者不履行监护义务才会失去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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