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条件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第七项证书补发(一)对象。2008年以后换发或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二、南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报刊公告
3、2寸照片
4、《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三、南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办理流程
1、收件,接收材料,预审材料,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准确
2、受理,受理业务,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准确
3、审核,审核业务,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准确
4、决定,审批业务,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准确
5、送达,签收证照或批文
四、南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的法律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
第七项:证书补发:对象。2008年以后换发或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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