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最好借款人手写,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应同时按手印签名。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书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贷款发生的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日期。借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货币。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据中明确对方收款的账号和转账日期。
什么是借据,借据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据也称借条。
借据(条)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
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
同理,若从钱物的借出方看,借据也可分为写给个人的借据(条)和写给单位的借条(据)两种。
借据的格式写法
借据的写法一般来讲包括三部分。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其二,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首先,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其次,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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