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应当以家庭成员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为限,家庭暴力的实施是以家庭住所为行为场所的特定性,这里的家庭成员应理解为具有亲属身份关系且日常生活中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理解时应当以户籍登记为准。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婆媳等。家庭暴力是在夫妻之间和其他家庭成员间发生的暴力行为。
一、男方动手打女方是否是家暴行为
属于。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1、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中等“结果犯”的特点,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身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伤害。
二、同居期间家暴的怎么处理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而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
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因此,未婚同居的情况下遭遇暴力也同样能使用《反家庭暴力法》。在这种情况下,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做出相关的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失效之前能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遭遇家庭暴力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如果情节严重的,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暴力行为构成人身伤害,能通过行政治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能进行刑事处罚,即故意伤害罪;还能寻求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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