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能否判缓刑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具体条件如下: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会危害社会。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因为职务侵占罪可以在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处罚,如果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那么缓刑还是有可能适用的。因此,职务侵占罪可以判缓刑,但缓刑只能适用,缓刑不一定适用。
公司股东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
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侵占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4)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
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本单位享有的债权;本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通说认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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