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条件:
1、主体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2、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人主观方面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立案标准是: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法律规定?
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条件应当有:
1、主体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4、所侵犯的客体为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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