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有婚姻证明的,也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证明方可法院立案受理。如果是事实婚姻,需先补证再离,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也没有登记,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法院不会受理。
一、事实婚姻该怎么解除
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也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再起诉离婚。
二、25年事实婚姻算不算离婚
25年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可以离婚,只要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想离婚的可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法判离。如果是在上述时间之后,由于我国已不承认事实婚姻,故双方没有结婚证的,无需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三、两人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如果是夫妻两人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则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如果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要分情况分析: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离婚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如果是在此之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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