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立案庭将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法庭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到庭应诉,法院通知其到庭参诉;
5、双方出庭,法院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男女双方到民政局离婚程序有哪些?
男女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具体程序如下: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齐全;双方都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登记需要申报的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2寸单人身份证照片;双方还需提供一式三份离婚协议,由双方共同起草。必须说明双方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的合法权益。最后,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和证明材料,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