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收受盗窃赃物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收受盗窃赃物的处罚是,情节较轻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收受盗窃赃物的表现:
1.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2.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3.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4.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二、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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