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途径:
1、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但是秉着工程质量高于效力原则,发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该找谁解决
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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