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反目成仇
钱到底该不该还
2006年11月14日晚,张某与邻居马某刚吃完饭就被叫到姜某家打牌,一进门看见桌子上整整齐齐的放着牌,两个不认识的人已经坐到桌子边等候推牌九,张某身上并没有带多少现金转身就想走。站在门口的姜某客客气气的拦住张某,说:“人手不够,你来打,输赢算我的。”见张某有点犹豫,姜某继续煽风点火,还许诺给张某100块钱的好处费。
张某与马某一起上桌了,刚开始还有点怯生,张某觉得反正输赢都不算自己的,便越玩越大,越玩越大胆,可惜这天他的手气不太好连输了好几盘。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两位不认识的人赢了钱便想走,吵着:“太晚了,太晚了,不玩了!”
这时姜某走过来将账本往桌上一放,张某看着账本上的数字惊呆了:“24700”。原来姜某早已将张某与马某每局的输赢均记上了帐,张某竟输掉了24700元钱,马某也输了6000多。两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姜某也说过输赢算他的,便在赌桌上写下一张欠条,由于欠条上并未说明是赌债,所以张某并没有觉得自己欠姜某什么钱。
但姜某认为无论张某是什么原因欠款都与自己无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条能够证明张某欠下自己的钱,而张某在其承诺的一个月内并未偿还欠款且被多次催要后一拖再拖拒不偿还,便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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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遭驳回还被罚款
面对姜某的一纸诉状张某哭笑不得,一方面是自己贪图刺激参与赌博欠下一笔不小的数目,另一方面是那一张“欠条”将自己送上法庭。但法院判决结果却让张某感到了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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