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男女双方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当事人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核实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然后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和有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书》;
4.登记员为当事人制作结婚证和审查处理表;
5.颁发证件。
二、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赛罕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三、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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