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资金的收益和流动性结合起来,增加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人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和转移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2)增强长期债券的可变现性,避免证券持有人出售长期资产可变现造成的损失。(3)安全性强。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100%的债券作为抵押,投资者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4)长期回购协议可用于套利。如果银行以较低的利率通过回购协议获得资金,然后以较高的利率贷款,就可以获得利差。
特许权协议的基本特征
(1)协议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政府或其机关;他方为外国投资者,基于东道国政府的许可,享有专属于国家的开发特许权。
(2)对于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的开发、建设的特许权的授予必须经东道国的特别许可。
(3)对于外国投资者的优惠较多、保证较多。
(4)须事先经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批准,或须提交立法机关审批、订入法律或行政规章中。
相关知识:
特许权的具体组成和特许经营的模式有关,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特许权。遵照特许权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按单一元素到综合模式级别可以把特许经营分为以下六种基本类型:商标特许经营、产品特许经营、生产特许经营、品牌特许经营、专利及商业秘密特许经营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特许权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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