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章被滥用写借款合同咋办
公司印章被滥用,也并不必然适用表见制度,前提需要公司有证据证明第三人非善意,即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限,在此种前提下,第三人并非属于表见制度保护的善意相对人,因此公司也毋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公司只有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尤其是对保管印章之人审慎选择,并做好用章登记和文件留存,杜绝出具盖章的空白文件等,才能防止和减少印章被滥用,避免承担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二、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三、私自使用单位公章犯罪吗
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犯罪,这个需要结合自己的目的和程度来判断。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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