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由于协议离婚必须以双方均同意离婚为前提,因此当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持相反意见时,同意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管辖,因为只有诉讼离婚时不需要双方同时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情况强制离婚。一方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予以调解,如果经调解发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判决,判决准予其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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