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并准备好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户籍证、接收证明、户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还需要带上许可证以及复印件,最后需要带着移民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应该咨询当地的户籍登记处。
户口迁回原籍村里申请
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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