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归属,法庭的判决:子女年龄达到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子女没有超过两周岁、或者处于哺乳期的,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应该参考孩子父母的经济实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哪些情况法院不判离婚
根据法律了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司法实践中,不判离婚的情形有: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出现又没有证据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第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第六、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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