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或参加行政复议为公民个人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为法人者,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者(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法人名称、证明时间、加盖法人印章);为其他组织者,需提交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组织名称、证明时间、加盖组织印章)。
2、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需提交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法律文书。
3、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或参加行政复议答辩书及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三份。证据填写《行政复议证据登记表》、《行政复议证据目录》。
4、提交通信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