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入室行凶遭反杀具体情况
王某带着甩棍和水果刀。肢体冲突中,王某击伤小菲腹部,击伤小菲母亲赵某手部,击伤小菲父亲胸腹、腿、双臂。随后,小菲用菜刀刀背击打王某背部,小菲父亲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倒地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其头颈部。父母和女儿3人合力,王某死于混乱之中。
涞源县警方未采纳该建议,认为王某受伤倒地后,赵某在未确认王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某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外,赵某女儿已取保候审,若赵某变更强制措施脱离羁押,极易导致与其女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
目前,该案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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