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中途死亡怎么办?
时间:2023-02-18 18:53:04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一、失地保险可以死亡赔偿金吗?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二、职工没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金退吗

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做为遗产由其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么就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死亡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三、户口注销后社保卡里的钱还能领吗

不可以,退休以后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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