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不能当场办理完成。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重庆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重庆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4、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婚姻的冷静期是多少天
婚姻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
1、具体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在三十日的冷静期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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