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一、丈夫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为照顾妇女的特殊身体状况,丈夫在下列期间不得离婚:
(1)在怀孕期间;
(2)在分娩后1年内;
(3)在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什么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1、女方怀孕期间。2、女方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若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限制。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或者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全文5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