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的法律条文就是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约定的限制性规定,从内容来看,关于借贷双方对利率的约定,涉及两个重要的数字,即24%和36%。
1、不超过年利率24%的,是民间借贷利率的合不范围,如果超过年利率24%的,则不受法律保护。
2、超过年利率36%的,则该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对于已经按超过年利率36%的标准支付利息的,则超过部分还可以要求出借人退还。
3、年利率24%和36%区别在于借款人是否已经支付了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的,则利率的上限可以按不超过年利率36%计算;如果借款人尚未支付利息的,则利率的上限只能按不超过年利率24%计算。
4、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介于24%到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即借款人已经按该区域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能再要求出借人返还;如果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要是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借款利息的约定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得主张支付利息的。当然,若需要约定借款利息的话,也要注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约定。彼此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是不能超过年利率36%的。
一、民间借贷服务费合法吗
如果是双方约定好的手续费,并且手续费加上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那就是合法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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