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以及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然而,缓刑与逮捕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否宣告缓刑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量刑、犯罪情节、案后表现等进行确定。因此,在审判过程中,法院需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作出是否宣告缓刑的决定。
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指的是在定罪后,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而是宣告缓刑。因此,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否宣告缓刑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量刑、犯罪情节、案后表现等进行确定。
能 否 被 判 缓 刑 , 需 考 虑 量 刑 与 案 情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被判处缓刑的人可以当律师,但需满足特定的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 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 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 量刑应当依据下列步骤:
(一) 根据所犯罪行和情节选择相应的法定刑;
(二) 确定量刑基准;
(三) 根据案件事实,提取量刑要素;
(四) 根据量刑要素的比例,依照量刑规则,确定最终的宣告刑。
4. 在刑事案件中,家属不能探视,但可以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拘留通知书》。
5. 对于涉及暴力犯罪、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暴力犯罪等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因此,被判缓刑的人可以当律师,但需注意满足特定的条件。在刑事案件中,家属不能探视,但可以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拘留通知书》。
缓刑与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逮捕并无必然联系,被判处缓刑的人可以当律师,但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在刑事案件中,家属不能探视,但可以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拘留通知书》。对于涉及暴力犯罪、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暴力犯罪等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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