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的控制
钢筋作为“双控”的材料,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5.2.1条款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热扎带肋钢筋》GB1499条规定按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因此钢筋原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钢筋进场时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将钢筋出厂质保资料与钢筋炉批号铁牌相对照,看是否相符。注意每一捆钢筋均要有铁牌,还要注意出厂质保资料上的数量是否大于进场数量,否则应不予进场,从而杜绝假冒钢筋进场用上工程。
2、钢筋进场后,应按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号、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取一组。也允许由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铸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合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取样一组。从而比较合理对进场钢筋进行试验,使用合格的钢筋在工程上。
二、对钢筋加工的控制
现场监理工程师往往不重视对钢筋加工过程的控制,而是等到钢筋现场安装完成后,方对钢筋加工的质量进行验收,因此往往出现由于钢筋加工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这样不但造成浪费而且影响进度,对工期非常不利。因此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钢筋加工现场了解钢筋加工质量,并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1、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I级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末端作135°弯钩时,II级和III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2、箍筋加工的控制:
(1)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除了注意检查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外,尚用注意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具体要求,一般结构不宜小于5d;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应小于10d(d为箍筋直径)。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应为135°。
(3)当钢筋调直采用冷拉方法时,应严格控制冷拉率,对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H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在钢筋加工过程中,如果发现钢筋脆断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特别关注,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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