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普通未成年居民”医保待遇。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为11.5万元。其中医保局最高报销额为3.5万元,承办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公司最高报销额为8万元。
办理材料:户口本、宝宝的一寸照片、户籍证明一张、父母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由代理人申请,携带户口本、宝宝的一寸照片、户籍证明一张、父母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地点:
南昌市湾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幸福路262号
电话:0791-837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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