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一、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自听证会七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如下:
1、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2、调查取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4、告知,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5、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
6、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全文6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