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金融市场信用体系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和市场客户三方的密切配合。保持经济金融稳定,促进信用环境优化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大多数市场客户的共同利益。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当地政府职能发挥和金融环境息息相关。因此,不良贷款有效管控应当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和金融环境的优化。研究建立不良贷款管控的信用机制建设,可以从平台构建、系统宣传、诉讼案件执行三方面着手构建。
1.构建信用社、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四位一体的联动平台。着手创建四位一体联系人机制,各联系人应当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联系信息时效性、准确性。信用社负责人应当积极发挥在平台中的汇报沟通、协调联系作用,采用与职能部门对接、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诉讼案件执行会战活动等方式,争取不良贷款管控的主动地位,确保联动平台机制常态化。
2.构建媒体、网点、集市和村居四位一体的系统宣传机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在不良清收中尤其是在保证诉讼时效、公开曝光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公函、信函等在单位清空不良方面的专项效果;积极采取网点宣传、集市发传单、村居社区公告等扩大宣传影响力。引导和带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使各市场参与者都依法、合规、如约地履行自身的义务。通过构建四位一体宣传机制确保不良管控深入人心,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促成金融环境优化的尽快实现。
3.构建协调诉讼案件分类执行机制。注重协调发挥司法机关在处理债务纠纷的积极作用,使不良贷款纠纷案件得到更加高效、有力地解决。对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贷款案件,协调适用程序,缩短案件审结周期;对已判决案件,协调进行重点执行,提高依法收贷成效。合理控制诉讼案件费用规模,积极争取案件费用优惠措施,实现诉讼案件执行经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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